(十七期)
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,我局开展以下工作: 1、认真按照市抗震救灾的布置,积极做好北川唐家山堰塞湖泄洪相关工作,贯彻执行市指挥部的要求精神,全体同志坚定执行相关工作部署,按三分之一溃坝方案进行撤离工作,确保撤离方案启动期间,全局工作人员保证通信工具畅通,民族宗教工作不受影响。 2、积极同山东省民委及相关部门联系,反映我市民族地区的受灾情况,争取山东省对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更大支持。 3、积极会同公安国保部门规范境内外宗教团体捐赠事项,抵御境外宗教组织借救灾之名渗透,打击基督教地下教会,在我市几个灾民集中安置点非法传教活动。积极组织我市宗教团体在九洲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立宗教界服务点。 4、积极与市民政局衔接,把我市灾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政府救灾救助体系。 5、向市建设局申报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房屋进行震后安全性鉴定,待评估鉴定完成后,开展建渣清运与危房清理工作。 6、积极帮助和协调市民族中学要求解决抗震救灾中的实际困难,以及灾后重建中所需资金支持和帮扶。 7、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最新要求,加强同片区指挥长和江油含增镇的工作联系,密切关注唐家山泄洪消息,帮助含增镇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和其他相关事宜。 8、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最新安排,做好市级部门联系撤离安置点游仙片区笔架山二的群众安置,宣传和解释等思想工作。 9、安排慰问本局离退休同志,提供抗震救灾的必要物品(药品、矿泉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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